案例
市工商局于2006年4月18日,立案调查西藏聂拉木藏药厂于2006年1月12日在《×报》(另案处理)A09版上发布的十五味龙胆花丸(商标名:?除根)药品广告涉嫌违法的行为。经查明,当事人在该药品广告中,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内容。
处理结果
当事人行为违反《广告法》相关规定,构成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。市工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,处罚款7854元。
查处假冒商品仓储窝点
案例
2006年5月6日,市工商局盐田分局根据群众举报,在盐梅公路边一仓库内查获大批假冒商品(检查现场当事人逃逸),其中万宝路、L&B牌香烟共1179箱(50条/箱),耐克、阿迪达斯、FILA牌波鞋1210箱等,总计假冒香烟、鞋8万余件,市场标值2000多万元。
处理结果查获的假冒商品数量巨大,已涉嫌构成犯罪,盐田分局将本案移交公安机关,追究逃逸的当事人刑事责任。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,目前已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。 |